山东省高中新生实行统一评估管理制度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2017年学籍管理的通知》,严格遵循“身份一致”、“身份与人”的原则,按照程序进行学籍登记,高中一年级招生班不得超过50班。今年秋季学期,全省采用统一的综合质量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档案管理。
通知要求,所有高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并以招生结果作为学生注册的依据。市教育局和高中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学籍登记,不得匆忙办理学籍登记。根据“身份一致”和“与人身份一致”的原则,高中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严禁挂空学籍。省教育厅将在确认学籍时与当地招生结果数据库进行比较,重点关注学校招生计划的实施和跨地区招生。
所有高中一年级的招生班级不得超过50个。普通高中生不得在县(市、区)转学。学生身份信息应与实际班级和班级实际人数一致。省教育厅将建立班级配额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班级配额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追究责任。
自2017年秋季学期高一新生入学以来,全省采用统一的评估管理体系对综合素质电子档案进行管理。系统自动从学籍信息系统中提取学生的基本信息,记录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每学期末公布上传后,将作为高校招生依据。省教育厅将通过综合素质测评手机客户端向家长发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信息等数据,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据报道,综合质量评估信息是按学期填写的。在学校报告或系统自动报告后,综合质量评估数据不会被修改。综合评价系统自动从学业水平考试系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等系统中提取学生综合评价所需的数据,不会重复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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