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省际交叉采样的通知?动物疫病采样技术规范? 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完成好2020年全国春防采样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未采样的省份进行省际交叉采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采样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请于7月6日前报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人员到达被抽取县所在市后请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处联系告知抽查县,采样人员到县后指定具体采样的乡镇和养殖场(户)。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2020年全国春防抽检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未进行过抽检的省份间进行了跨省交叉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样形式和时间安排
从2019年秋季部分省份上报的候选县(市、区、旗)中,随机抽取1个县进行实地交叉抽样(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推荐1名参加过春秋检,熟悉采样操作和流程,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负责被检样品的采集、保存和检验的在职工作人员。抽样名单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应于7月6日前报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人员到达被采样县所在市(地、州、盟)后,请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部联系,通知采样县。抽样人员到达县城后,会指定具体的抽样乡镇和养殖场(户)。(联系人:刘玉军,电话010-59194670,传真010-59194623)
采样人员应及时与相关省份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采样时间。原则上,抽样和检验应在7月6日至7月17日期间完成。
二、抽样要求
采集全血样本后,应及时分离血清。其中,每份家畜样品不少于2ml血清,每份家禽样品不少于1ml血清;采集猪样本时,要求采集血清不少于2 ml,抗凝剂(包括EDTA抗凝剂)不少于1 ml。
其他有关采样地点和数量、采样要求、样品包装密封、灌装要求等事项,按《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实地采样实施方案的通知》(疾控发[2020]59号)要求执行,文件请在中国兽医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样品运输
采样结束后,采样人员应填写全套春防采样表和《2020年春防样品登记表》(见附件3),并在24小时内将样品、全套春防采样表原件及复印件和《2020年春防样品登记表》带至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寄样品前,请提前联系并告知到达日期和时间。如果坐火车到天津,请尽量选择天津西站或者天津站。
联系人:韩科原
电话:1382099922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畜牧研究所北路
四。其他事项
1.如部分省份无力支付抽样人员往返检验地点和送样地点的交通费、抽样和送样期间的住宿费等。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如何开具发票请及时联系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科);采样人员如需订购机票,请提前告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科(电话010-59194670),并请联系北京天成恒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10-63987966)订票。
2.所有采样工作(血液采集、记录、编号、保存、运输等。)应由当地相关人员协助采样人员完成,采样所需设备由被采样地提供。同时,各地要做好协调工作,协助采样人员办理样品运输事宜。
附:《2020年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交叉采样安排》 《采样人员信息表》 《2020年春防采集样品登记表》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中国兽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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