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英文的感受?学英语的体会和感受英文?李老还说“在学校学习的青年同学和青年教师可以相互交换自己写作的外语作文或札记,互相观摩,互相指正,最好的办法还是请外籍教师或本国专家或老教师细心认真批改,当面讲解指正,得益尤大”。我这样每周一课模仿写作,例如,刚学过了美国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传记课文,我就模仿它写一篇英文的鲁迅传记作文。学习英文,我对读(说)、听、写别有心得。
李老还说,“在校学习的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可以互相交流自己的外语作文或读书笔记,互相观察,互相指正。最好的办法是请外教或者国内的专家或者老教师来仔细纠正,亲自讲解,会特别有好处。”大学一年级的时候看到这段话,就抄在了英语作文本的扉页上。每周学完一篇英语课文,就模仿课文的写法写一篇作文发给孟老师。她看到我作文本扉页上的“节选”后,说:“你不写这个,我就给你看。”她很欣赏我的做法,评价我的作文是“学得很好,写得很好”(学得很好,写得很好)!我每周模仿写作一次。比如,刚学完美国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传记文本,我就模仿它写了一篇鲁迅的英文传记作文。这样坚持下去,我感觉进步很大,学习语文也是如此。
学习英语,我在读(说)、听、写方面有特殊的经验。朗读,熟能生巧,当达到一定的积累,就会形成语感,从而脱口而出;而且,朗读是自我创造英语对话的环境。所以,多读书,尤其是早上读书,是很有好处的;听,尤其是听英语广播节目,是学习英语最懒惰的方法。你所要做的就是倾听。但坚持往往是不可能的,因为听多了也会形成语感,进而达到脱口而出的程度。而且多听会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进而促进英语本身的学习,真是一举两得。说到英语学习中的“写”,就是写英语日记,用英语记下一天中你得到的好句子和有用的东西;这样听、读(说)、写就天天有了。坚持下去,会有好处的。以上只是我简单的总结。让我更详细地告诉你我的感受。
就阅读而言,我对阅读《中国日报》(英文版)和阅读原著小说的感受更强。大学时,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第一次看到时任美国副总统的布什这个词出现在《中国日报》上。我觉得有必要读英文版的报纸,这样我不仅可以熟悉发音,还可以写出3354这个词,尽管我当时已经熟悉了收音机里经常提到布什副总统。于是我开始每天在系资料室看《中国日报》。过了好久,以至于图书管理员说这份报纸是专门为你订的。其实我也经常看。寒假的时候,我也去系里学习了。我还破例在寒暑假自费订阅了两个月的《中国日报》。
在北京工作后,惊喜地发现可以看当天的《中国日报》 ——,比长春晚了一天。于是,我利用这个条件和每天充足的单次时间通读了第八版《中国日报》。刚开始真的很难,但是我咬牙坚持下来了。每天晚上十点多才坐末班车回宿舍。如果你白天出去,你必须回到办公室完成当天的任务。读书的时候,每一个生词我都读字典,我的书《新英汉词典》当时就被翻脏了…
三个月后,我可以少查字典了,因为三个月后,我的词汇量明显增加了很多。报纸真的可以说是百科全书,包括文化、体育、经济、科学、旅游……应有尽有,丰富的词汇,开阔的知识面。例如,如果你看了关于奥运会的报道,你就会知道所有体育赛事的术语。拳击(拳击)、羽毛球(羽毛球)、挺举(挺举)等词汇都是那时候学的。我一开始在北京看《中国日报》第八版花了将近10个小时,后来慢慢过渡到4个多小时。有一天我定时看第八版《人民日报》,花了3个多小时。至此,我知道我当时的阅读速度是可以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阅读原著小说《呼啸山庄》和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尤其是后者,让我印象深刻。我是作为一个《中国青年报》的介绍机构看的,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领略了马丁伊登的奋斗史,尤其是他为了得到上层社会的认可,努力工作,努力写作,追求罗丝小姐的爱情。在这方面,书中的描述很精彩:伊登的尴尬在第一次和罗斯一起上街时表现得淋漓尽致。他非常高兴能和罗斯一起上街,但他不知道他走在她的左边还是右边合适。这本小说是我的精读。我看过三遍,第一遍是最难的。完全是强迫性的,因为生词太多了,但是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的硬性目标任务,每天读10页。200多页的小说,20多天写完。第二次第三次再来,利息就来了.《中国日报》是广泛阅读和信息收集。点面结合,精读和泛读是英语的重点,学习汉语也是。
说到英语的“说”,刚开始学的时候,没有机会和别人说,就坚持早上看书,创造自己对话的环境。同样的内容读久了,重复之后也产生了语感,让你脱口而出。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可以说,这种阅读方式是一种变相的“说”。
当然,这种阅读也要注意。阅读不仅仅是一般的泛读,还要坚持精读的原则,即选择一些标准的课文,最好有一段领先的录音或者可以模仿的条件,比如按照英语教学大纲,然后坚持阅读;一般不要拿一两本书读——。书的内容虽然很好,但是没有人会带领你去读,你会形成发音不准的坏习惯,即使你没有意识到。这方面我吃过苦。看课本或者录音都是模仿。因为读书的意义也在于模仿。
我经常看的是北京广播英语教材的初、中、高三教材。我是在长春跟电台学的那些书。由于当时没有录音机,老师就在广播里念了几遍,我就赶紧模仿。我把学过的课文分成七部分,每天读一部分,每周一次就好,一个月四次,一年48次.
我也在平均的基础上不断将新学的课文加入到日常阅读内容中,进行丰富和发展。这样读,读的次数越多,就越容易。所以精读(朗读)这种变相的“说”的方法要有选择性,重复很重要。我的方法现在已经从英语转到法语学习了,也是有效的。
上大学后,可以和同学交流,但是毅力不强,词汇量不多。我一说话,就变成中文了。但是,我是幸运的,老师和同学的信任让我弥补了这个不足。当时我们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每周轮流当一次英语值日生,也就是值日生用英语报道新闻10分钟左右。有这种压力就好多了。我在这种职责上有优势,因为我每天早上都听。我只是记住并模仿播音员的发音。每次值班我都尽量多说一点,多锻炼一点。
第三,在专业课上,老师要求我们这些国际法专业的学生多了解一些国际事件。因为经常看报纸,所以每天上课前5分钟左右我给大家讲一下。——我在学校学习,住在家里也方便。每天都去邻居家看报纸,看国际新闻。3354那时候,有电视的家庭不多。毕竟那只是上世纪80年代。有一天我在执行这个任务的时候,正在和一个英语老师上课,他建议我最好用英语汇报情况。所以我每天早上用英语向我的同学报告这个消息。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种模仿训练,我很多话都是模仿英语节目播音员的。
至于“写作”,我从写英语日记中收获良多。但开始很糟糕。可以说,每天除了几点起床,几点睡觉,再也写不下去了。但是慢慢的,也就是通过模仿报纸和课文里的话,以及广播员的话,渐渐的我就可以写满一页的英语日记了。嗯,我的英语日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0年。
另外,系统的学习英语语法也是很有必要的。薄冰和赵德新的书《英语语法手册》我看了不下10遍(仅在高考复习阶段)。万事开头难,开头也是任务:每天30页,13天就能看完近400页的书。看了三遍,觉得以我的词汇量写英语日记不难,但不确定是否地道。阅读这本语法书也扩大了我的词汇量和习语。例如,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用英语写日记的标准句子:我坚持用英语写日记。这时候我才知道这个词在英语里是什么语言。(马秀山1996年12月8日、2022年5月18日编辑的部分文字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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