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叶雨婷)今天,有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国分数线),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复试启动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保证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上远程复试、异地复试和委托其他高校复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招生单位应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业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不公平的规定。招生单位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复试评估需要等因素。并准确圈定各专业分数线。
《通知》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严格组织管理复试,加强考前考后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数据库、学籍数据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等“四比对”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实。要严格复试流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选取复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招生单位采用远程复试方式的,应当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
《通知》指出,各地各招生单位要优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整理、卫生消毒等工作。要按照错时错峰的工作要求,不同院校、专业分时段、分批次有序安排复试。复试期间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准备。
为方便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招生单位复试的方法和要求,4月26日至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组织“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咨询”。届时,相关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前后开通。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切实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应试。根据2019年9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考研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之一,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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