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就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利用寒假有偿补课明确以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各地教育部门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寒假期间组织自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全面推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一要加强宣传,通过网站、校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认真组织教师逐条学习《规定》内容,与每一位教师签订拒绝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做到教师全员知晓、全员承诺。二要切实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考评机制,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三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教育乱收费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撤消荣誉称号、诫勉谈话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市教育局届时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利用寒假有偿补课进行明查暗访,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区,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474-8322356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7日
▌信息来源:活力乌兰察布
▌综合编辑:活力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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