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印发《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围绕构建全时空全业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作用、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了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指标。
总体目标: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全省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牢固,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保障国家和湖北发展战略、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形成符合国情省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为2035年在全省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指标:
《规划》明确,将“法律服务覆盖度”"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能力”作为湖北省“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主要指标。
主要内容:
在构建全时空全业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方面,明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一体发展;加快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
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发展方面,提出提升普法质效、夯实法律援助基础、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发挥律师主力军作用、深化公证改革、严格司法鉴定监管、促进仲裁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等具体措施。
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作用方面,将围绕服务湖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法治湖北建设等目标精准施策。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整合:实习编辑侯方隅 资料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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