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资质乱象频发,建筑行业该如何应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存在哪些问题行为?◆大项目招投标往往有资质门槛,一批投机“掮客”专门负责居中联络,通过几万元的“市场价”就可以串通一家有资质企业合伙围标。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些业内人士向记者爆料,招投标“三假”背后往往涉及一个共同话题:企业资质乱象。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大项目招标往往有资质门槛,一群投机的“经纪人”负责中介联系。通过几万元的“市场价”,他们可以和一个有资质的企业串通投标合伙。
“资质应该是建筑市场的身份验证。”对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或作弊的公司,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实行限制进入制度,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业秩序。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刊登了《直击工程招投标“三假”乱象》的报道,指出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一些奇怪的现象,如虚假招标、虚假评标等。一些违法行为呈现出新的面貌,层层包装披着看似“合法”的外衣,隐蔽性和迷惑性极强,值得警惕。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向记者爆料。招投标“三假”背后往往有一个共同的话题:企业资质的混乱。
比如有的企业为了承揽工程伪造资质,有的滥用资质参与投标,有的随意出借资质享受利益。企业资质,原本是招投标的“入场券”,却成了一些投机者的“摇钱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滋生腐败。
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对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资格方面的商业经验
资质是企业综合实力和信誉的体现,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记者了解到,在工程招标活动中,业主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提出一定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但也有企业在资质方面“做了文章”。
伪造业绩申报资格。一些企业为了申报更高的资质等级,公然虚报业绩,业内甚至有“先造假,再建房子”的嘲讽。查阅2021年以来住建部官网公开通报的65起处罚案例显示,11起案件涉及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企业资质。
有的“无中生有”,编造政绩。根据住建部的通报,广东某建筑工程公司2019年10月申报钢结构工程承包一级资质的材料中,不存在“机械制造厂C厂钢结构工程”和“二厂钢结构工程”的项目。
一些“拼凑”篡改性能。2020年1月,日照某监理公司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材料,却将另一家公司实际完成的工程转为自己使用。青岛某监理公司在一份申报材料中将实际竣工时间为2015年的工程变更为2017年6月1日。
利用资质优势非法转包。少数具有特级、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并不实际进行施工,而是转包给其他公司,赚取所谓的“工程管理费”。据业内人士透露,“项目管理费”通常占项目总金额的10%至20%不等。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底,华中某建筑公司通过与其他建筑企业和个人签订内部工程经济责任合同(协议),将76项承包工程违规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收取合同金额12%、15%、20%不等的管理费383.47万元,涉案金额约3.23亿元。案件是
借出你的资格,享受它。据业内人士介绍,少数建筑企业以合同制方式在部分省市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他们可以挂靠在总公司,从事投标业务,人员不多
一些资质出借行为比较隐蔽。中部某建筑企业告诉记者,一些大型工程招标往往有资质门槛。市场上有许多投机“经纪人”,他们负责中介联系。通过几万元的“市场价”,他们可以和一个有资质的企业串通投标合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案件判决书显示,2019年2月至10月,湖南某县一团伙购买400余家建筑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在当地42个项目中中标32个。
滥用资质导致多重危害。
住建部数据显示,2020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筑企业7332家,其中有分包行为的企业302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69家,有放贷资质的企业51家,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6457家。业内受访人士指出,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伪造和滥用资质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
第一,工程质量打折扣。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调查发现,工程转包、拔毛后利润减少,部分建筑商铤而走险偷工减料,引发令人担忧的工程质量问题。
据住建部2020年9月通报,某建筑企业在隧道施工中存在分包、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造成隧道质量缺陷,维修费用9200余万元,被认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一些项目被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不足的企业“接手”。2018年9月,中部地区某建筑公司将其工程总造价1700余万元的装修工程非法分包给4名无资质个人,案件被依法查处。
二是引起工程纠纷。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他负责的一个项目被多次分包,工程款迟迟不到位引发纠纷。然而,他苦于无法与主人沟通。为了给工人发工资,他只能高息借钱,最后发现自己一年到头都在忙。类似的矛盾纠纷并非孤例。中部某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负责人,行事鲁莽,肆意“丢家”,违规分包大量工程项目。因工程纠纷,造成数十亿坏账。这名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当地纪委立案调查。
三是滋生腐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企业资质掩盖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据南方某地的一位办案人员介绍,当地某开发区的地方长官为了让一家有利益输送关系的企业中标,竟然在公开招标项目中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获得过鲁班奖,变相提高了入围企业的资格门槛。事件发生后,行政长官被“囚禁”。
严守工程质量“入门关”。
招投标是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净化市场秩序、严把企业资质关的重要环节。
“资质既是建筑企业参与投标的资格,也是建筑市场的身份验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对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资质、后续招投标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损害人身财产权益的,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财经大学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坚建议,应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出借资质的公司、相关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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