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公告?天津市人社厅?3月1日,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发布公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的工作部署,天津市人社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3月10日0时至3月27日24时停机,期间全市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
3月1日,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发布公告。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的工作安排,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3月10日0时至3月27日24时关闭,期间全市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暂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理系统切换过程中受影响的渠道和业务
各区社保局服务室、社保分中心、街镇党务服务中心、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社银一体化窗口、各商业银行柜台、全国社保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网上服务大厅、天津市社保局网上办公、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 “天津社保”微信平台用户中心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发行渠道,天津税务APP、企业社保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联中国银联快通、“金鑫办”APP等服务渠道暂停以下业务查询和办理:
(一)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登记和征缴业务。
(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网上结算。
(3)就业登记(含灵活就业登记)、终止就业备案、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请相关业务。
二、业务恢复处理时间
2022年3月28日零时,线上线下业务全部恢复正常办理。
第三,温馨提示
(1)2022年3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均按时缴纳。系统切换期间接受的社会保险服务,系统恢复后优先考虑,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我市工伤保险政策的,实行先行报销,恢复后仍在系统住院的,可办理住院资格确认手续,费用网上结算。
(3)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可继续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未及时缴纳2022年3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可在恢复营业后缴纳。系统切换期间,新申领、更换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就医、购药期间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且符合我市报销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报销。
(四)系统切换期间,正常线下受理就业见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租金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启动报告、补贴申请、失业补贴等业务,3月28日起补充核对信息。
(5)在制度切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到所在区人社局正常办理劳动合同续签变更备案和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备案。
(六)制度切换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到区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
(七)3月10日起,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自主择业登记发证和电子职称证书查询调整为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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