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就业补贴?蚌埠市人才就业补贴?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日从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蚌埠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文件获悉,该市“就业直通车”有关政策发布:。(三)责任部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电话:312567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原则上按月审核拨付,随报随办,办理期限不超过一周。三县企业向县人社部门申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企业。(五)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2051699。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今天从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获悉,我市“就业直通车”相关政策出炉:
平台运输奖励
自2020年1月1日起,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平台介绍劳动者到本市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的,分别按照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12个月给予400元/人、800元/人、1200元/人的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一)申请程序: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平台介绍劳动者到本市规定的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后,填写《基层平台输送奖励审批表》和《就业人员花名册》,由企业确认,县/区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县/区人社部门汇总,报市。平台运输奖励原则上按月审核分配,随报随办,办理周期不超过一周。
(2)申请材料1.《基层平台输送奖励审批表》;2.《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 。
(3)责任部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电话3125679。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励
自2020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到本市工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的,按照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12个月分别奖励400元/人、800元/人、12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基层平台奖励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一)申请程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到本市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后,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送奖励审批表》和《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经企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原则上按月审核分配,随报随办,办理周期不超过一周。
(二)申请材料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第一次申请时提供);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送奖励审批表》 ;3.《就业人员名册》 。
(3)责任部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电话3125679。
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稳定就业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对维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拨付。
(一)申请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维持正常生产并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本市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根据企业当月参保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条件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与2019年12月相比,报告月参保人数控制在5.5%以内。计算方法:以2019年12月企业在册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申报当月在册职工人数计算(不含自愿离职、调动、入学、入伍、劳动合同期满、退休、死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可自本通知发布当月起申报。
(四)申请手续合格的企业填写《制造业、战新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审批表》,按注册地向县/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5)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责任部门,联系电话:2051699。
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激励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招用劳动者就业的中小企业,按新签劳动合同12个月以上的人数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招用因疫情不能回湖北就业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的企业,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按照就业补贴资金使用规定,由市、县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拨付。超出补贴范围和标准,即中型企业吸纳就业奖励和每个企业4万元就业资金补贴。六区企业由市、区政府按3:7的比例分担,三县企业由县级政府承担。
(一)申请程序: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注册地,3个县的企业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资金。六区企业向区人社部门申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企业。企业将随报处理,处理周期不超过一周。
(二)申请材料1.《中小微企业新增岗位就业补贴申请表》 2。可随意提供春节前返乡人员在湖北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
(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责任部门,联系电话:2051699。
相关内容的描述
(1)中小型微型企业。参考列入中小企业名录的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本通知涉及的政策申报所需材料经“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上办理系统查询认定有效,如《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就业记录)、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获得,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三)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李勇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专升本要什么条件_专升本要几年_成人高考专升本_山东专升本信息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dzsb8.cn/sbrx/18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