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界家长:高考奖金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湖南省民族宗教委员会、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调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邵颖摄
关于高考
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和实施范围
自2023年户籍登记以来,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享受资格已通过三个标准得到认可:“三统一”,即户籍、入学状态和实际入学年龄。连续三年在同一县(市、区)完成户籍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少数民族资格,不符合户籍制度。符合学籍和实际学时“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奖金政策。
关于高考
调整和规范有关全国性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自2023年高考起,该加分项目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5分,2025年高考起调减为加10分。
2.自2023年高考以来,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调整为地方加分。加分从20分降至10分,申请范围调整为报考我省省级高校。
3.自2023年高考以来,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含台湾户口)考生的分数降至10分加5分。
关于高考
逐步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直至取消加分
1.自2023年高考起,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加10分调减为加5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2.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由加5分调减为加3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3.自2023年高考以来,分散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从5分降至3分,加分将从2025年高考中取消。
4.自2025年高考以来,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将被取消。
关于高考
保留全国性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加20分。
2.独立就业的退役士兵得10分。
3.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20分。
关于湖南高考奖金政策的14个问题
2019年6月,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台办五部门启动了新一轮高考奖金改革。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人民宗教委员会、省公安厅六部门,省退伍军人事务厅、省政府台办制定了《进一步调整湖南省高考评分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最近发布,并报教育部备案。为了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奖金政策的调整,特制定以下政策解释。
一、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调整的意义是什么?
我省高考奖金政策的调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国家有关决定和安排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同时,保障少数民族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五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现行高考评分政策按照政策执行准确、程序严格、全面推进、积极稳定、确保稳定的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
三、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高考奖金政策主要调整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精准确定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和实施范围。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不符合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能享受该加分政策。
二是逐步降低有关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值。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20分调减为15分,2025年高考起调减为10分;自2023年高考起,“三侨一台”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减为5分。
三是将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加分项目调整为地方性项目。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将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调减为10分,适用范围调整为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四是逐步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直至取消加分。自2023年高考起,降低现行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原加10分的调减为加5分,原加5分的调减为加3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
四、哪些加分项目及其分值保持不变?
根据教育部五部门的统一规定,全国有三项奖励项目不变,即:“烈士子女候选人得20分”,“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候选人得20分”,“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候选人得10分”。
五、为何适当降低全国性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分值?
本实施办法在综合考虑国家要求、湖南省情况和国家奖励积分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合理降低我省少数民族奖励积分得分。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从国家要求来看,国家明确要求精准确定全国性少数民族加分实施范围,合理降低分值;二是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通过芙蓉学校、化解大班额及特岗教师定向培养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贫困地区高中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同时,得益于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三大专项计划及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高考升学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绝大部分省份特别是与我省省情相当的省份,其全国性少数民族加分分值已调减为10分,且在此次调整过程中,部分省份又逐步减少了分值或缩小实施范围。
六、为何调整地方性加分项目?
教育部将少数民族加分的实施范围限定为“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长期以来,我省对非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占少数民族人口半数以上县汉族考生加分,超出了教育部规定的实施范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后,以我省地方加分的形式保留。根据全国高考奖金改革的新要求,地方奖金积分应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因此,《实施办法》在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按规定逐步降低地方奖金项目得分,直至取消奖金。
七、为什么要求对申请少数民族加分考生的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地“三统一”?
根据教育部五部门的相关要求,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民族政策,对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偿,促进社会公平。对在户籍外学习、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既享受良好的教育资源,又享受户籍入学考试的优惠政策。不符合教育公平原则,不符合现行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新要求。按照国家计分政策改革“精准实施”的原则,为使高考计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数民族地区等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自2023年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分数增加了“三统一”要求,以确保高考分数政策更加准确、公平、公正。
八、为什么要对政策调整设置过渡期?
为保证政策延续性,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高考加分政策改革设置了过渡期,逐步将国家改革目标和要求落实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按照国家高考加分改革积极稳妥、确保稳定和合理设置过渡期的要求,坚持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对加分实行分步调整,避免政策大起大落,确保平稳过渡;二是考虑现有相关高中在校生的实际就读情况,保障这部分学生群体的合理权益;三是充分体现加分政策的连续性,使调整的项目、降低的分值逐步实施到位,使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更合理、更公平。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我省基础教育发展情况,选择2023年和2025年作为调整时间节点,符合政策法规和我省实际情况,与大多数省份的过渡期安排基本一致。
九、降低或取消有关少数民族加分后,如何支持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高考升学?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长期以来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入学考试发挥了作用。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一步是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班的招生计划,扩大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更准确地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考生高考。
十、全国性加分和地方性加分在面向高校投档时如何使用?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全国奖励积分用于所有在湖南招生的全国性高校的备案,地方奖励积分仅用于我省省级高校的备案,非省级高校(包括其他省份的高校和湖南省直属高校)不备案;如果附加分数符合大学入学条件,学院将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不用于没有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同时满足各种国家奖金资格条件的候选人,以最高分为准;在我省同时具备国家和地方奖金资格的考生,国家奖金和地方奖金中最高的一项用于省级高校,国家奖金用于其他非省级高校。
十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但户籍未迁入我省的考生加分如何认定?
申请“烈士子女奖励积分”、“在战区(原军区)服过两级以上兵役或者被授予退伍军人荣誉称号”的候选人,4名“海外退伍军人、华侨子女、归侨、台湾候选人(含台湾户口)”未办理户口登记。只要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过我省高考报名,即可按规定申请加分。
户籍申请人必须在本省申请,否则不能申请少数民族加分。
十二、如何加强高考加分资格审核?
为了切实加强高考加分资格考试,确保公平正义,按照“集中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加分资格考试的工作流程和审核规则。省委统战部(省政府侨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宗教委员会、省公安厅、,省退伍军人厅等组织对相关类别的奖励积分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省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对台湾人奖励积分候选人资格的审核;省政府侨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分考生资格的审核;省人民宗教事务委员会在省人民宗教事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组织对少数民族奖金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省退伍军人厅负责审查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候选人的资格;省教育厅将与省公安厅共同组织在台户籍考生考试。
十三、加分资格造假及审核违规将如何处理?
姓名欺诈是指候选人的身份证号码。候选人必须对申报分数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提供虚假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国籍、户籍、学籍、实际学习地点等个人信息获得加分资格的,予以奖励。如经核实,将根据《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教育部33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消。同时,他们将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违规事实将记录在考生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档案中。
各审计单位和审核员对审计结论负责。对审计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进行事后调查和责任追究。如果相关人员为不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虚假证件、证件、档案等,使其获得加分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此次调整以后我省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分值分别是多少?
此次调整后,我省高考奖励政策分为四类:少数民族奖励积分、“三华侨一台”、退伍军人(士兵)奖励积分、烈士子女奖励积分。具体项目及分数见《湖南省现行及调整后高考奖金政策对照表》(见附件)。
附件:湖南省现行及调整后高考加分政策对照表
注:1少数民族加分“三统一”要求是指高中连续三年和实际学年三年的县户籍。从2023年起,不符合“三个统一”要求的,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
2.由于教育部尚未明确少数民族乡是否符合少数民族奖励积分的实施范围,我省现行政策中少数民族乡的奖励积分为国家奖励积分。根据教育部新规定,少数民族乡考生加分超出国家少数民族加分范围,必须按规定转为地方加分;
3.六个少数民族县中有一半以上是江永县、遂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和石门县;
4.全国奖励积分用于全国高校,即用于全国高校的备案和录取;地方奖励积分用于省级高校。
资料来源:湖南教育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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