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实施军衔制度,正式将“军衔”一词定为一正式术语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台湾地区仍使用“军阶”。香港、澳门二地对军衔、军阶没有特别的区分,新加坡也使用军衔一词。
新中国正式实行军衔制是在195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持了元帅军衔和勋章授予典礼,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同一天,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将官军衔的典礼仪式,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大将军衔。
1965年5月22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6月1日开始实施。
1986年下半年,随着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4年5月12日,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即取消原条例中的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1995年9月10日,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中国现近代军衔:
近代
北洋军<军衔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民革命军<军衔
将官:(特级、一级、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现代
(2009年后)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军官军衔对应肩章从低到高是:
尉官: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一星,少校;两杠二星,中校;两杠三星,上校;两杠四星,大校。
将官:金色橄榄枝加一颗金星,少将;金色橄榄枝加二颗金星,中将;金色橄榄枝加三颗金星,上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专升本要什么条件_专升本要几年_成人高考专升本_山东专升本信息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dzsb8.cn/baike/70817.html
- 上一篇:【探戈音乐】阿根廷舞曲
- 下一篇:自考本科毕业后可以申请学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