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江苏省实践创新项目?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1 年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1月29日至2月21日,2月22日开学上课。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不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来源:扬子晚报
紫新闻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
1月8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将做好这项工作。
2021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通知
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将于2021年放寒假。如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要求,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21日,2月22日开始上课。各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放假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教学活动教授新课程,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2021年暑假时间定为7月1日,开学时间定为9月1日。
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差,学生和家长也不必出省。
入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学校要站在保护师生健康、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新冠肺炎中小学、幼儿园秋冬季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2020〕41号)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思想上行动上行动。 放假前,学校要组织一次全校师生的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和防护知识的再教育,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告知师生及其家长假期离校注意事项和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离校师生人数清楚、返程可追溯、家校协作有反馈。
寒假期间,需要细化假期期间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的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跨省出差,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得出省。教职工确需出省的,需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批准。确需出省的学生和家长,需向学校报告去向,确保去向可查,并执行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的相关规定。出省者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不得前往境外(不含澳门)探亲。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属健康状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做好受疫情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关怀救助工作。
开学前14天,全体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返校时提交。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市有旅行史的师生员工需在7天内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的作业量。
根据当地情况,所有学校应与家庭和社区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青少年e
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引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尊重孩子的健康兴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把握整个寒假的作业节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活动, 引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 各学校要继续关注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假期生活。
坚决杜绝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和“有偿补课”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寒假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假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抗疫精神,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作为,勇于承担责任,为学生做出积极贡献,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对在假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假期和开学前,学校要集中开展师德教育,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中小学师德专项治理的要求,让全体教师知道违法行为的后果,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违规有偿补课”、“违规向学生出售教材”等违法行为,自觉加以推广。针对当地薄弱学校、薄弱学科和薄弱环节,开展转变教学观念、学科教学方法、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加强教师自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普遍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新课改、新课标、新教材,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齐心协力,共同探讨,提前谋划好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加强全面安全管理,确保节日和谐稳定。
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疫情防控、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事故等专项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向家长发函、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寒假期间,要突出预防儿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伤害,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学校要严格节日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电、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实验化学品储存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来源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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