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二建注册初审的通知?二建取消注册流程?根据“三级十同”确定的审批流程,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市(县)初审环节。
12月14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新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决定:
1.取消二次建造师注册初审。
2.自2018年12月17日零时起,各地不再受理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
3.12月17日前已受理的,纸质申请材料于12月21日前提交至省级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4.2019年1月7日零时起启动新系统。新系统上线前,不接受各种事项的新申请。
5.新系统启用后,独立查询、浏览、打印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含临时执业)证书。
6.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不再打印传统纸质证书。
原始文档: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启用新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建〔2018〕80号
各省辖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和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精神,推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审批服务便利化,我厅决定启用“一网管理”条件下的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下同)注册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按照“三级十级”确定的审批流程,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所在市(县)的初审环节。二级建造师本人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按要求直接办理初始、追加、重新延期、变更、注销、更换等事项。
二。过渡期及相关工作安排
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决定自2018年12月17日零时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
2018年12月17日前受理的事项,由原受理单位按原办理流程网上提交,相关人员纸质申请材料于2018年12月21日前提交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资质注册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系统启动和相关工作要求
自2019年1月7日零时起,新系统正式上线。新系统上线前,不接受各种事项的新申请。新系统上线后,二级建造师本人可用实名注册账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行政确认事项通过后,他可以在个人中心自主查询、浏览、打印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我的执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资质注册中心不再打印传统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的开放、生效及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辖区内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讲解过渡期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我省“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和审批服务便利化。
联系信息:
联系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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