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贵州残疾补助标准?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方案》,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仅2021年,全省就有72万余人次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精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编牢织密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方案》,新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其中,前者主要是补助残疾人因残增加的生活费,对象是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后者主要补贴残疾人因残疾而产生的额外长期护理费用,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残疾人。
《方案》明确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根据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安排,将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分类参保”政策,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335430%发放;全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标准由70元/人/月、5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70元/人/月,分别提高28%和40%。
《方案》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残疾人生活保障网络,确保两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县级民政和CDPF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各地和残联要进一步完善补贴资格“跨省管理”申请受理工作,落实两项补贴“全网管理”相关要求。两项补贴以“社会化”的形式发放。每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账户,通过“一卡通”集中发放人对人补贴。
据了解,2016年,我省开始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17年,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两项补贴制度全覆盖。仅2021年,全省就有72万多残疾人享受了“两项补贴”。
根据省政府发布的《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号,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护理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精准实施两项残疾人补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编制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之一。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曾勤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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