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温州市第十二中学招生政策?温州网讯 昨日,鹿城区教育局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发布中小学招生政策。今秋,温州市第二中学滨江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投入使用。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6月1日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两大变化:一是今秋投用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执行“三年读一户”政策;二是对分割产权能否作为入学依据有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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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昨日,鹿城区教育局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发布中小学招生政策。今年秋天,温州二中滨江校区和温州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投入使用。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于6月1日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两大变化:一是今年秋季投入使用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实行“一户三年”政策;二是产权分割是否可以作为入学依据有了新的规定。
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遵循免试、市民协调、便民的原则。分段实施,分类组织,分批发放。符合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从鹿城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将从其小学组织收到注册。6月1日至4日,他们将通过手机APP“浙江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即将毕业的小学进行网络预报。符合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非鹿城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办组织接收其报名。6月1日至6月15日,他们将通过手机APP“浙江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向区招生办进行网络预报。
鹿城区民办初中通过“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接受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学校之外最多可报考2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报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确认缴费的学生将被系统锁定,不再参加任何后续学校或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学校录取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加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规则统筹安排录取。
按照规定,2015年4月1日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教学区的产权证和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的产权证,三年内同一房产只允许一户(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按一户计)
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出的多个独立产权),分割后无论产权数量和户数,均作为一个整体产权号处理,即整体产权仅限于一个分割产权(经其他剩余分割产权持有人同意)进行入学审核,其他剩余分割产权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招生热点问答
初中入学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有要求吗?
用于学校入口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
进温州二中(望江路)、温州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对房屋产权有什么要求?
在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
温州二中(望江路)、温州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处于红色预警状态。在执行本办法时,应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的有关规定。
新居民子女如何就读鹿城区公办初中?
(1)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区《市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填写完《市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后,由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录取(详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鹿城新居民”)。“市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资格可在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处查询或通过网络申请。详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鹿城新居民”。鹿城招生办根据有关规定,对父母符合省《市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对象进行积分量化。按照“最高分优先”的原则,达到一定分数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将统一分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2)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区《非市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非市区相应初中(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杨怡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尚书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报名,经学校审核合格,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录取入学。如果所有员工都无法接受,则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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