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修订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合格了,到体检的程序,也会有许多同学担心,自己会不会不过,体检都有哪些项呢?看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你才知道之前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
公务员通过笔试面试后,很多同学会担心体检的程序。他们会失败吗?体检项目有哪些?
看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你就知道你之前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在,相关的
一、《标准》第一条修改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病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2)频繁的过早收缩;
(3)心率低于每分钟50次或高于每分钟11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改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为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标准》第三条修改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标准》第六条修改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动词(verb的缩写)《标准》第七条修改为: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不及物动词《标准》第八条修改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标准》第九条修改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标准》第十九条修改为: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小数视力0.6),单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力损害的眼疾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改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时,双耳在3m以内耳语听不到者取消资格。
X.《操作手册》根据上述条款在《标准》中的修改作了相应修改。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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