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8月23日讯(通讯员 梁露)2022年8月第三周,长沙市人社局共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1281件,本月累计处理工单3611件。通过对本周工单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的情况,提炼本周热点问题如下。
热点问题1: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援助?
答:对于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311”就业服务,每年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1次职业指导、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对有培训意愿和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热点问题2:我身边有些单位收到了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我单位却没有,请问哪些单位可以享受这项补贴?我要如何申请?
答:根据长人社发〔2022〕21号文件,我市已于8月中旬发放第一批3.5万家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后续还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分批次公示和发放,单位名单可在“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通知公告栏查询。
补贴对象:市本级及内五区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累计参保满6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市本级参保单位营业执照“住所”还需属于内五区辖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除外)。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采用“免申即享”的经办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无需单位申请。
热点问题3: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了怎么办?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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