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育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9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1、2018年、2019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2、学历条件:2018年、2019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本科,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招聘专业相一致);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2019年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需取得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2018年毕业生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及失信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在合同期内或服务年限内人员及定向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用人单位及岗位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鹿邑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鹿邑县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159.67.234:8088)。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7月3日;
3、报名步骤:报考人员须根据招聘对象、岗位要求及其相关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录用后此证交到鹿邑县人社局)、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9年鹿邑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格在鹿邑县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159.67.234:8088下载)。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或者根据考生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职数。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2019年7月4日—7月5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交费
1、缴费标准:报名资格初审(上传资格审查材料2天后,登陆报名网页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后,按60元/人的标准交纳考务费;
2、缴费方式:2019年7月6日--7月7日在鹿邑县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159.67.234:8088进行缴费。
五、考试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委托外地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1、具体考试时间、方式及内容由县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届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在岗位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后,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县人事考试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159.67.234:8088)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待遇与要求
(一)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年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教育全供事业编制。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调离我县或离职进修学习,不能以对调、辞职等形式调离现聘工作岗位。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参加此类考试,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报名及咨询电话:0394-7560166 0394-728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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