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联合推行“网上申领、邮寄配送”的发票邮寄业务。
发票领用操作指引
步骤一:进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
(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以企业身份登录
步骤二:首页搜索发票领用,或者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进入该模块
步骤三:进入发票领用模块,如有验旧提示,建议先验旧
步骤四:填写发票领用申请表,点击下一步
步骤五:选择领取方式“邮寄领取”,录入收件地址并点击下一步。




发票邮寄相关事项办税指南
一、邮寄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汽车客票、门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二、发票邮寄范围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辛集市)
三、发票申领条件
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态为“正常(开业)”;
(二)当月税控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
(三)不存在欠税情形;
(四)无待处理违法违章信息;
(五)纳税信用等级为非“D级”;
(六)非登记日期一年以内的小型商贸企业;
(七)非查账征收的个体纳税人,且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
(八)可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校验。
四、发票申领途径
纳税人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zj/index/index.html)在首页搜索“发票领用”,或者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功能模块,选择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办理发票邮寄业务。
五、发票邮寄送达
(一)送达时间
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16:00前完成申领并出票的,次日8:00--17:30送达;当日16:00后完成申领并出票的,隔日8:00--17:30送达。
(二)交接方式
1.预约投递:投递员投递邮件前向发票收件人预留的电话发送短信或电话提醒邮件预投递,确保邮件投递及安全。
2.交接邮件:投递员按照邮件面单上的信息核验收件人的相关信息及身份信息,收件人需核验邮件完整无污损后签字确认。
(三)邮寄费用
1. 收费方式:在河北电子税务局按流程支付邮费。
2. 费用票据:邮费定额发票同发票一起寄出。
3. 免费邮寄范围:为应对疫情,助力复产复工,全市信用等级A、B、C级纳税人免收发票邮寄费用至疫情结束。
(四)邮件查询
1.邮寄发票邮件轨迹跟踪查询:网址 http://www.ems.com.cn/
2.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查询客服电话:11183
3.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
六、咨询电话
1.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4007112366。
2.发票邮寄问题:0311--67965230。
3.税控设备问题:95113(航信)0311-89862000(九赋)。
记者│王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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