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考法考(司法考试)的时候做的笔记——民事诉讼法部分,后来顺利通过了。现在过了这么久,偶然再翻开,不禁感叹当年疯狂发狠的自己。
个人觉得,法考民事诉讼法科目的知识点很多、很冗杂,重点其实也不少。但是,站在考试的角度上,这科与民法融合的趋势是越来越明显的,相应地那些比较方便和民法相结合考察的内容就更重要,比如“执行程序”。不罗嗦,主要知识点:
当年热点事件相关 + 仲裁(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判决监督) + 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当事人中的法定主体、多数当事人、追加当事人、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当事人确定之后的改变、不需要更换当事人的情形) + 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特殊管辖规定、管辖原则、对管辖的纠错、对管辖错误的救济) + 证据(无需要证明的事项、自认、实物证据、言辞证据、高科技证据、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非法证据排除) + 一审(起诉条件、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程序、撤诉处理、缺席审判、诉讼中止、诉中终结、延期审理、一审简易程序) + 二审(上诉条件、审理方式、二审裁判、二审调解、二审撤诉) +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启动、再审申请主体、再审审理方式) + 反诉 + 公益诉讼 +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移送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救济、执行实施)。
以下笔记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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