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1. 第一步:登录系统,打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
2、实名认证后选择以“个人办税”身份登录系统。
3、在办税桌面【我要办税】栏,点击【事项办理】,进入“不动产租赁合同采集”菜单。
4、2.第二步:新增租赁合同采集信息主页面点击“新增”,进入合同信息填写页面。
5、1.填写出租的不动产类型为“住宅”或“非住宅”;并填写不动产所在的“行政区划”和“街道乡镇”。
6、2.选取已在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房产税源”或“土地税源”信息。
7、系统按照不动产类型对应的用途、所在地区,带出房产或土地税源信息,选取其中一项后,即完成操作。
8、3.Tips1:若纳税人未采集税源信息的,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申报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采集】或前往不动产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采集。
9、4.填写租赁业务明细。
10、选择不动产租赁约定的租赁期起止、合同总金额,并填写承租人信息(可填写多个承租人)。
11、上传附件。
12、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或无产权证书声明)、租赁合同等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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