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插班生试点工作通知?上海大学插班生试点工作通知文件?
市教委介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进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插班生工作试点的批复》)通知,经研究决定,同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十三所高校2022年继续在部分专业招收普通高校学生。各试点高校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其他普通本科高校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招收转学生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为2021-2022年本市高校优秀本科一年级学生。学生必须通过第一年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包括第一学期的补考),并符合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辍学学生的条件。经所在院校同意,可以报考。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试点高校,学生就读高校的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个学生出具一份相关证明。
二。各试点高校转学生招生时间原则上定在2022年5月26日至6月6日(具体时间以各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笔试定于8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试点高校的报名条件、方式、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办法等具体内容详见试点高校招生简章。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由市教委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高校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阅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在招生过程中,各试点高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试点高校在全面检查学生情况后,根据自主选拔确定的条件,对拟录取的新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正式录取。录取新生名单由录取高校于2022年9月20日前正式报送市教委。新生入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试点高校要加强对转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所有选拔环节都要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所有考试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试点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转学生试点工作,也不得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委托给校内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试点高校、内部学院(系、部等)。)和教职员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各试点高校要健全完善招生监管制度。涵盖命题、考试、复试、录取等环节的监管措施。应该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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