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四川公务员考试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情况,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举行的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调整至12月18日至19日举行。其中,12月18日下午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12月19日为公共科目考试。
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公考招考
公务员笔试及考生疫情防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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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举行的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公务员笔试调整为12月18日至19日举行。其中12月18日下午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12月19日下午为公共科目考试(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本人准考证)。请考生于12月13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目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力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将考生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政务服务平台”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申请自己的防疫健康码,并从考前15天开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前往考试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考生,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是为避免影响考试,国(境)外考生应在考试前至少提前22天入境,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接受相应的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曾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街道居住过的考生,以及原居住地已公布新增感染者但尚未指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居住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来(回)川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居住史,已公布本地新增感染者但尚未明确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居住史的, 要求提供3天内两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为24小时,第一次考试前三天);
(3)14天内携带本地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来(回)川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居住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第二密切接触者的考生,在隔离观察后方可参加考试,并在考试当天48小时内提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每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学考试办公室,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自己的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人员准备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下同),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学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签发时间为准,而不是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只有体温正常的人(& lt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可进入
七、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完后有序离开。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发现身体不适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过反复检测复查,确实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驻院医护人员会做一个病例预测。有条件继续完成考试的考生将被安排在备用的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到备用隔离考场所损失的时间不予累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地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执行。鉴于近期我国疫情蔓延,考试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考生应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市(州)的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生应在打印准考证前签署《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告知通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隐瞒或者谎报逗留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又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终止考试;如有违反法律,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公告内容适用于2021年下半年参加市(地)公开考试的公务员(人民警察)、2021年下半年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的公务员、2021年参加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开考试的公务员、2021年下半年参加四川警察学院公开考试笔试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26日
(四川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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