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表?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1。第八条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有序招生,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GB代码:12831。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大专);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地址
Xi市灞桥区翟宅路2028号绿源校区3360;
长安校区:Xi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第七条联系信息
电话:029-83618125学校网址:www.spvec.com.cn
第八条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古城Xi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977.05亩,现有教职工835人,在校学生14000余人。学院下设11个二级学院,包括新尚商学院(新道学院)、旅游文化学院(白鹿仓吕雯工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建筑与工程学院、外贸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立工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JD.COM通用航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院系组成,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决策。
第十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2年,我院计划安排46个专业面向11个省(自治区)招生。各高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省级招考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服从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外语要求:学校招生时对考生的高考语言没有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谨慎申请。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凡已入档考生,按其专业安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考生专业志愿全部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录取到计划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全国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从高分到低分,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传动比为1,333,601。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了奖励和s
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生源省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由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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