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月日前报送一落实?2020莆田市教师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同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5月24日
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的意见
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高级讲师推荐的材料在6月2日前提交。
高级、中级和初级职位
申请材料应在7月8日前提交。
一、贯彻任敏社文〔2014〕267号文件精神,评审工作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
二、评价方法、评价条件、推荐应用要求等。按闽教师〔2022〕2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任期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3.高级讲师推荐材料(凡符合条件的材料均可上报)请于2022年6月2日前送达市教育局职改办;高级岗位(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岗位(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初级岗位(助理讲师、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申请材料应于2022年7月8日前送达市教育局职改办。
4.申请人可登录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nppa.gov.cn/)查询期刊CN刊号或作品CIP数据核号,确认期刊或作品是否合规;登录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coreej.cceu.org.cn/),查询文章是否属于核心期刊及核心期刊相关索引;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标准,无论是教育类还是学科类的学术期刊;登录中国知网搜索提交的学术论文。以上每个查询结果都要提交网页截图。
动词(verb的缩写)职称评定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和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查和推荐程序。如有违反,将按照福建省委〔2017〕52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学历、资格、学位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自核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不及物动词上次评审未通过的,本次重新申报的,要补充提交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废止非刑事案件委托检验鉴定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规定,不收取评估费。
资料来源:莆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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