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市、县级人民政府将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2020〕5号)、《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委〔2021〕6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咸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显委〔2021〕5号)要求,现将全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外,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理本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关, 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事项。2022年1月1日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在办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复议案件,由工作部门办理完毕。
3.2022年1月1日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申请,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视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
四。2022年1月1日以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行政行为,在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行政复议救济权利时,明确告知其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全市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宣传,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识别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解决自身利益。
不及物动词咸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地址:咸阳市司法局未央西路54号。联系电话:029-33572870。邮政编码:712000
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
八。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以当地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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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资料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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