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的通知?涉税专业服务范围?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引导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参与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公益活动。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加强服务和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执业,严防损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确保涉税专业服务发挥正向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 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得借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机乱收费、高收费。不得欺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损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函[2018]6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涉税行业协会和机构的专业作用
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给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并且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面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政策咨询、宣传和辅导工作将异常繁重,办税服务厅税收收入将大幅增长。涉税专业服务等社会力量在支持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税务机关要充分调动力量,缓解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合力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税务机关要认真评估当地12366咨询办税服务厅服务资源与纳税人需求增长的匹配性。如果政策咨询和办税压力明显增加,税务机关严重缺乏承受能力,需要借助涉税专业服务解决问题的,可邀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12366专家咨询席、办税服务厅纳税指导咨询、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和咨询辅导、纳税人学堂专家辅导讲座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自愿在办税服务厅参加上述12366专家咨询、专家咨询、辅导和讲座。
(二)税务机关在制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宣传辅导方案时,可以邀请税务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研究。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需求和专业服务的角度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鼓励涉税行业协会和组织参与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和辅导公益活动。
组织个人所得税改革公益活动是涉税行业协会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引导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和参与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辅导公益活动。
(1)鼓励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税务专家通过微博、微信、微课堂等方式,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免费宣传,以专家的专业视角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阐述改革的积极意义,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鼓励涉税行业协会组织志愿服务队、“同心服务团”和“专家讲座”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个人所得税政策咨询、税务咨询、纳税申报、代理汇算清缴、专业税务顾问等服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内容,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纳税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在提供服务时,要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申报、诚信纳税的理念,共同维护社会信用体系。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之际,不得乱收费或高收费。不得欺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损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税务机关名义或通过参加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招揽业务。
第四,加强服务和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为涉税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活动,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提供便利服务。
税务机关要严肃查处“黑中介”、“黑中介”问题。对未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但从事个人所得税有偿服务、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损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的机构,要限期纳入监管;对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举报投诉利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之机欺骗纳税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的人员,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暂停受理其代理的涉税业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单、扣减信用分、降低信用等级等监管措施。从事涉税服务的相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
税务机关应通过加强服务和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执业,防止损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涉税专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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