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通知?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成绩?第二条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第九条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2021年高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进入“数字服务大厅”——“高考成绩查询”,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考生成绩及排名公告如下:
(1)公布的成绩包括:单科成绩、总分、排名和名次2。其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选修科目的成绩是被赋分后的分数。
(2)排名2、排名2为文考总分加政策加分后的分数。其中,排名表示考生在历史学科组(包括历史学科组普通班、美术班、体育班)或物理学科组(包括物理学科组普通班、美术班、体育班)中的位置。2.排名表示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报考类别的历史学科组或物理学科中的成绩排名;普通考生没有这个排名(排名2是空的)。
(3)历史学科组成绩前15名(含15名)的考生全部显示为15名;物理学科组前50名(含50名)考生,排名均显示为50;0分不发布排名信息(排名为空)。
(4)艺术、体育类考生本科综合排名在志愿填报前公布。
特此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6月25日
福建省2021年高考成绩复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2021〕3号)和教育部〔202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评卷工作办公室开展评卷工作。
第四条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试卷不会被重新审核,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的宽严不在审核范围内。评论只检查分数,不检查论文。
第五条成绩复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考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午12: 00前持本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未申请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能由他人办理。
第七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6月28日17: 00前将各科成绩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形式填报申请复试的考生信息,报送省级教育考试院。评卷办公室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并于7月1日17: 00前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第八条对复试结果仍有疑问的考生,须于7月2日17: 00前(逾期受理)持《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复核(复审)科目成绩汇总表》、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试。只有已申请复试的考生才能申请复试。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下载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点击:
https://www.eeafj.cn/gkptgkgsgg/20210625/11225.html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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