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和步骤从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黔人社厅?
11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人社厅获悉,贵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过程、辐射全区、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提供覆盖全民的公共就业服务。
(一)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劳动年龄、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在本省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可持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失业劳动者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劳动者可以申请就业援助。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机制,突出基础和重点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二)确保各类用人单位平等获得公共就业服务。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创业主体可通过贵州公招网、“贵州就业帮”APP及各级在线服务载体咨询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了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申请招聘就业服务,参加公共就业服务各类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人单位相关证照、负责人身份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的核查。对于初创期和灵活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负责人书面承诺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调查”的方式提前受理,并在招聘信息中注明相关信息,供求职者知晓。
(3)加强多元化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我省需求,围绕12个特色农业产业、10个百亿级工业产业和5个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强就业服务,引导和鼓励劳动者到重点行业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灵活就业、自由职业等多种途径,为从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并将其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灵活就业可以以“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形式接受,必要时可进行信息核实或人员调查。
完善全程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按照基础数据精准、培训组织精准、就业促进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组织领导精准的“五精准”要求,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助。加强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管理,为搬迁群众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就业创业服务。扎实推进全员农民培训,依托各类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开展以工代赈培训。加快省外劳务合作点和省内劳务公司建设,进一步强化劳务用工渠道,多渠道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和就业。
(五)加强对
(六)加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行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实施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人替代培训、新型学徒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创业创新培训。适应市场和产业发展需要,完善与就业创业挂钩的培训课程和内容。
(七)加强劳动者求职就业的全程服务。详细了解劳动者的就业意愿,根据其就业需求和技能,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介绍和指导服务。对登记失业人员进行失业原因分析,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并指导其参加职业培训服务,精准匹配岗位信息,对求职结果进行回访,促进其尽快就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落实失业保险等相关待遇。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全过程的指导。利用大数据手段对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分类汇总,按需提供服务,指导其制定合理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加强普法宣传,在稳定就业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解,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加强创业带动就业的全程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投资、利用社会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承载能力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力度,探索创新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有利于促进创业就业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实施“雁归繁荣”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就业创业传送带,鼓励和引导贵州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带动就业。
(十)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特色服务。根据市场需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结合合作省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结构特点,组织东西部劳务合作。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重大政策调整和自然灾害影响,失业风险高的地区、行业和群体应当制定公共就业服务应急预案,实施专项救助。加强对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大规模裁员的企业的引导和就业服务。
建立全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十一)构建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体系。完善机构设置,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功能,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通知》号文件*(黔人社办〔2017〕226号),实施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提高服务效率。鼓励各地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参与政府公共环境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12)促进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推动线下实体网络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贵州劳动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和贵州公招网、“贵州就业帮”APP、贵州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信息平台的作用。推进岗位招聘、就业失业登记等事项“全网办、全流程全网办”,拓展网上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自助终端、手机短信、12333咨询电话等。规划基层服务网点布局,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15分钟服务圈”,合理设置办理窗口,针对重点群体设立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让群众就近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十三)加大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投入。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大力开展服务、培训、政策等下乡活动,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需求。
完善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
(十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全省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充实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要求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核心业务流程,统一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发布服务机构政策清单、服务清单、联系清单。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提高窗口单位队伍能力,规范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确保岗位规范、人员按标准履职。
(十五)推进智能服务。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进“互联网加公共就业服务”,在线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和各类服务信息。全面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将“畅通有保障”,就业创业政策受理、审核、执行一体化。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信息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换共享和动态管理。
(十六)优化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提高就业失业登记服务的便利性,实行全省通用管理制度。劳动者可在就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或通过网络平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材料齐全即时办结手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的形式,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失业登记,必要时进行信息核实或工作人员调查。加快运用大数据和云服务技术,根据劳动者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合法有效信息,自动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该部门应当核查劳动者的失业状况及原因。如果通过信息核对无法确认身份,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完善社会保障卡记录就业和失业记录、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就业促进等功能
(十八)继续推进便民服务。精简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清理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减少办理事项的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核验,对依托信息管理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式可以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个人和单位提供纸质材料。完善预约服务、集中服务、代理服务、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强跨辖区、跨层级、跨业务办理的衔接,全面推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深化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和纪律要求,完善监督和奖惩机制,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
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使用就业补贴资金,充分考虑常住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等因素,合理安排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财政支持能力,向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购买服务。同时,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实施绩效考核。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骗取、虚报、冒领各类就业创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将纳入国家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贵州综合广播记者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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