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东北大学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6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6月底前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安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科〔2020〕150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科〔2020〕1号)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实施地区农村,本人在当地有3年以上户籍;本人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的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地区、考生户籍资格考试方式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类)
2020年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生规模,招生科目为理工科。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学(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实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工程(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程实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程实验班(含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如遇学院和专业(班)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修科目要求与改革省(市)学校公布的2020年同专业(类别)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考生的专业选修科目是物理,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要求AB,4C1必须合格。
三。注册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专门的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必须加盖中学公章。学校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25日。
四。选择程序
1 .初步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名单。
对已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审核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户籍、学籍、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重新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学术研究、社会活动、个人陈述、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宁供不应求,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按省份和专业确定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比例和生源质量,确定各省(市、区)不同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特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通过政审,按照考生所在省高校专项计划要求和学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本科批次合并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所在省份高校的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为止。如果人数不足,计划将不征集志愿或降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类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院校的专业招生专业分流。
不及物动词监督机制和投诉渠道
1.东北大学的专项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处监督。东北大学投诉监督电话:招生办024-83687392,纪委【监察室】办公室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伪造、涂改、篡改、伪造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科发〔2020〕1号)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
3.学校将对录取的高校特长生录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实施地区、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110819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zs.neu.edu.cn。
八。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宣传册由东北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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