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校园暴力再次成为热门话题。记者近日从西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受理的大学生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达36.1%。从犯罪类型来看,主要犯罪形式为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
心情不好俩90后大学生致5人受伤
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学生的案件中,有一起因心情不好酒后殴打舍友的案件。两名肇事者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学2014级学生李因与寝室其他五人发生争执,当晚酒后试图临时教训舍友。他叫来另一名被告人王,对其舍友采取扇耳光、皮带抽打、棒球棍抽打等方式进行殴打。造成5人受伤,其中2人轻伤,另外3人轻伤。案发后第二天,被告人李在学校保卫处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没有钱花大学生做起“梁上君子”
盗窃案件是大学生犯罪中最常见的类型。他们大多是受一时的金钱驱使,害怕法律的威严。他们大多会在立案后主动投案,量刑会从轻处罚。
2015年4月28日晚,宁夏大学学生张在西夏区某小区入室盗窃现金33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害人各项损失均已追回,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张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同年7月8日,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王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某男生宿舍,盗走38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第二天,他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主动归还电脑,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环境致心智变化易引起偏激行为
西夏区是高校集中区。根据西夏区人民法院此前的案例分析,近年来审理的各类犯罪集团中,大学生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大学生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据审判长分析,大学生刚刚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在从高中生向大学生转变的过程中,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冲动,无法用合理的方式化解自己的不良情绪,也不善于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所以他们很容易受到不良心理因素的影响,出现极端行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当重视对他们的引导和教育,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本报记者 田鑫 通讯员 赵京京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专升本要什么条件_专升本要几年_成人高考专升本_山东专升本信息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dzsb8.cn/sbwd/13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