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专项转移考试政策发布2021江苏特别转考报名时间
2021年江苏专转本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1月中上旬。
2021年江苏专转本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大学和独立学院:
为了做好我省2021年度优秀专科生到本科生学习的选拔工作(以下简称“专科生到本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接收机构和计划声明
1.2021年“专转本”计划在2020年基础上适当增加,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900个。
3.接收院校应将“特转本”工作纳入本校本科培养规模,并根据“特转本”学生来源、自身办学情况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申报接收计划。根据本科专业与专科阶段考生所学专业基本一致的要求,根据《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规定,认真制定“从特殊到基本”的专业计划。原则上,“特调”招生专业不得超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级高校“特调”选考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函[2020]11号)附件1所列本科招生专业。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2021年本计划专项转移”申请表(一份Excel电子文本和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文本)提交省教育厅大学生办公室,电子邮件jssjyt_xsc@163.com.与2020年相比,计划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的高校应提交专项报告,并在申请表中注明。省教育厅将在审核每所学校申报的计划后发布该计划。
4.接收大学应根据我系发布的“特殊转本”计划制定班级管理规则。手册应详细说明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上课地点、学费标准、培训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等。手册应在网上提供,供考生查询。
2、 选择对象和方法
1.遴选对象为列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省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在全省各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三年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对口单位单独招收的学生);经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全省各学校接受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五年级学生;我省的高职(专科)学生应该被征召服义务兵役和退休。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可以参加“专转基”选拔考试。
2.以上三个选拔对象采用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专)生和离退休大学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五年级学生“特调”由接收院校组织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院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做好高校招生工作。2021,将有950个独立招生计划,安排在6所普通公立学校,包括南京小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和徐州工程学院,只招收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是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注册,并经学校推荐。接收院校采用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学生。招生必须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学生报考前完成。自2022年起,高校不再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将纳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3、 注册、自愿填写和考试
1.注册条件:(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 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登记将安排在2021年1月中旬和十天。
2.注册资格考试。申请普通高校“特殊转学”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注册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考试,并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3.自愿设置。2021,录取“专转本”将根据考生的类型设置平行高校。考生可根据其在专科阶段的专业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划分的12个学科类别,选择本学科类别中相同或相似的专业。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写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4.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满分均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
江苏省高等职业(学院)学生和退役士兵的注册、考试和录取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毕业证、士兵退役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登记。
4、 转移与培育
1.省级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入学资格线。相关本科院校将根据公布的录取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招生和监督。如果学院不符合基础课程和专业招生要求,学院将不接受不符合基础课程和专业招生要求的考生。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理学籍变更相关手续。
3.“特转”新生持大学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大学毕业证书的“特殊转学”学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高校“特殊到基础”学生的学费与接收高校同专业学生的学费相同。
5.接收机构负责“特殊到基础”学院和大学的独立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制定招生办法。录取名单根据考试累计总分由高到低确定。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
6.接收院校必须单独为“特殊到基础”学生开设课程,不得改课学习。
7.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特调”工作,根据“特调”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5、 学籍管理与就业
1.“特殊转学”学生不得转学专业和学校。
2.“特殊转学”学生享有与转学学校本科生同等的待遇,但国家和省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特殊转学”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特殊转学”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6、 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转移”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政策应对,落实工作职责,严格管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源头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注册、选拔、考试等工作。考点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保密。
2、各考点学校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专项转移”考试的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要认真研究判断疫情,制定疫情防控标准和试验场、试验室的防疫措施。推荐机构和COVID-19机构应做好健康监测、登记和对候选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新的皇冠肺炎调查。对考场、招生场所要逐一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和通风良好。所有被推荐的高校都要做好疫情期间的招生工作。试验现场应配备足够的防疫材料,设置有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设立专用隔离试验室和备用试验室。2019冠状病毒疾病预防控制训练和考试安全培训应确保所有措施到位。
3.“特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结果,消除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作风和纪律。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予以查处,绝不姑息。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招生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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