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五市教育局“联合抵制”衡水市第一中学
针对衡水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衡水市第一中学”)等民办学校非法招生的问题,河北省五个地级市教育局已对其进行了处理。
7月10日,沧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处理衡水市第一中学等外国民办普通高中非法入学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洪达表示,根据公告,2017年初,衡水市私立中学、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市中真中学、武义市宏达中学等私立高中利用教育培训机构、家长微信群、官方账号等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甚至非法租用车辆到沧州提前招生。
公告称,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入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监[2017]10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监发[2017]22号)发布后,上述学校仍各自为政,继续以公立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继续违规提前招生。近期未与沧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擅自提交招生计划,未执行省教育厅与当地教育部门协商的规定,不符合沧州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严重扰乱了沧州市的招生秩序。
根据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高中的招生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沧州市所有招生的民办高中将按照协商原则及时前来协商招生计划呃核实,如果不符合招生总计划和办学条件,将予以减少,违反规定拒不在沧州市招生的,将被取消资格。"
公告还说,沧州市所有普通高中都要严格遵守招生的有关规定,严禁挂学籍等鼓励非法招生和办学的行为。市教育局将对学生身份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将认真调查处理。同时,提醒家长合理对待子女入学,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前景和办学成本,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以免影响招生政策的正常招生。
此外,沧州市教育局决定,所有愿意返回沧州的学生将按照招生计划、程序和条件继续在沧州普通高中就读。
此前,石家庄、承德、廊坊、张家口等地教育局先后发布了《衡水市第一私立中学非法招生处理意见》。
承德市教育局和张家口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比较相似。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取消衡水市第一中学三年入学资格。石家庄市教育局降低了衡水市第一中学的招生名额,廊坊市教育局建议衡水市教育局将2017年廊坊市衡水区私立学校的招生计划降低到2016年的目标。
6月23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并责令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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