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电话: 0472-3133359(办公室) 0472-3106103(教育科) 0472-3106205(办公室传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
3、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4、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5、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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