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三个独立部门,没有谁大谁小。
2、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5、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6、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8、公安部门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9、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10、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11、”关于各专门机关的分工,《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12、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13、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14、”其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15、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
1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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