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成立于2003年8月30日。
2、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沈阳市房产局和沈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具有非营利性的独立社团法人资格。
3、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德,制定并监督执行专业守则和估价标准,实行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成为行业与政府沟通及信息传递的纽带,促进沈阳地区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法人、个人的合法权益。
4、 本会自成立以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杜绝同业恶性竞争的机制,维护了开放透明、公平有序的房地产估价市场环境。
5、2004年11月沈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成立了专家鉴定委员会,为房地产估价纠纷的调处、裁决提供专业鉴定意见。
6、业务范围:1、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7、2、开展调研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8、3、开展市内外同行业交流协作、考察学习,推动发展沈阳市房地产估价行业。
9、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培训工作。
10、5、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委托,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11、沈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机构设置为:理事会、秘书处、专家鉴定委员会、学术交流组、培训教育组、纪律考核组。
12、会 长:张绿波秘 书 长:刘 健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37号金园大厦2-20-9邮编:1-1-0-0-1-4电话:(0-2-4)2-2-9-4-4-9-3-1。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专升本要什么条件_专升本要几年_成人高考专升本_山东专升本信息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dzsb8.cn/sbrx/34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