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否最终被认可?
我不知道所有的技术人员在准备论文时,是否都会因为听到这样一个声音而感到头痛——“小刘,当你想发表论文时,请把我作为合著者。我的头衔不够。”“兄弟,这篇论文给我带来了一位合著者。我想评估奖学金。”“如果申请职称的材料忘记标注共同第一作者,会有很大影响吗?”
对于合著者来说,很多人都应该知道,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经历过“一人合一”的洗礼,无论是奖项、功绩和奖金,还是职称评定。随着国内学术环境的变化和发展,合著者的评价存在差异:一些单位在招聘和职称评定过程中弱化了“一”与“一件作品”的差异,也质疑“一”的含金量。
通常,如果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它会根据他们的贡献按降序排列,即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即使你把这两个名字并排放在一起,默认情况下前者是第一作者。当然,在借鉴国外期刊的做法后,增加了通讯作者的重要身份,这相当于邀请权威机构来保证投稿质量。简言之,到目前为止,地方期刊上还没有“合作第一作者”的署名习惯,这也让很多人对“只有第一作者在职称评定中得到认可”感到苦恼。
那么,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你是否认识到共同第一作者的身份和价值?
在职称评定方面,“一刀切”的作用被削弱。毕竟,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成果的“纯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在评估规则中,一些顶尖大学的人事部门明确要求第一作者只认可一个人,两个人不能同时享受第一作者的加分,这意味着“分享一个”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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