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宣布从重庆医科大学招生
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
(1) 我市高校2020名具有正式学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2) 重庆本地学生是来自市内外高校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教育的应届毕业生。他们被征召入伍,2019年退休,并向市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二、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的2020名应届毕业生还符合以下条件(一)(二)(三)(五)(六),即有资格申请考试;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人员有资格被选中。
符合下列第(1)(2)(5)(6)项要求的退役士兵候选人有资格申请考试;符合第(1)(2)(4)(5)(6)项要求的人员有资格入选。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在学校表现良好。如果您已被处罚,截至注册时,处罚的影响期已过,学校已以书面形式正式解除处罚。
(3) 表现良好;考试过程中有复试、补考记录的,复试、补考成绩在注册时全部合格。
(4) 能够正常完成高职(学院)学业,按时取得高职(学院)毕业证书,并通过毕业离校考试。
(5) 身心健康,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6) 自愿申请。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教育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录入,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的,视为放弃注册。高考报名网站:重庆教育考试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推荐学校负责2020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和应征退伍人员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渝物价局[2015]322号文,普通高考报名费为140元/人,支付宝在线支付考试管理系统不受理。
(3) 成功缴纳费用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到推荐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学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参见《凉山卫生学校通知》)。未完成院校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统考科目及成绩计算
(1) 报考的学生需要参加全市组织的考试。申请我校“护理学”的考生参加文科统一考试;报考“公用事业管理”专业,参加文理工科统一考试;申请我校除上述两个专业以外的本科专业的学生选修理工科。文科综合考试科目是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工科统一考试科目是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间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通知》。
(2) 全市统一考试的所有科目均以120分计入总分。
(3) 豁免政策参照《重庆市2020年“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中的“豁免政策”执行。符合免试规定的考生,除不参加重庆市“专升本”统一考试外,其他考生的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五、志愿填报
(一)2020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今年录取的所有高职学生升入我校2018级普通本科专业。此次接收“专升本”考生的普通本科专业有: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护理学、法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药物制剂、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公共事业管理等。
(2) 考生自愿申报应当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学生注册资格考试学校应当组织实施。
(3) 学生志愿填报原则:符合本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市教委认可的免试生,可根据市教委公布的2020年“学院转本科”专业选拔计划填报我校相应的专业志愿符合我校本科选读专业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要求。
(4) 对于没有相应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我校暂不开展“专科升专”工作。学生报名时,他们的学校和考生必须知道我们学校是否有对应的本科专业来接收普通的“专科到本科”学生。如果没有,请不要向我们学校申请。
六、录取
(1) 2020年,在线报名将继续。预录的2020名应届毕业生的总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市教委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市教委批准的专业选配计划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备案令,招生工作按照专项计划进行。在同一专项计划中,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按统一考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对于预招生不足的专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业计划。首先,如果专项计划中没有剩余学生,专项计划中有足够学生的专业可以调整为该专业的其他专项计划。
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往年我校部分专业举行的专业加试暂停。
(2) 重庆市境内外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选拔计划是本市另一项计划。他们被纳入“高校离休士兵候选人(含免征)”专项计划,并执行重庆市教委另行指定的最低入学控制线。预录规则与第一条相同。
(3) 根据考生的属性,在每个专项计划中优先考虑免试学生。
(4)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文件执行。
(5) 所有预录学生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批准,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在学校进行公示,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6) 经市教委批准后,学校向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正式转入普通本科学习。
七、学籍管理及课程衔接
(1) 市教委完善学籍电子登记程序后,“专科转本科”学生完成学籍登记手续,执行《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2) “专科转本科”学生转本科后,实行分段管理,所学课程按中计发[2013]2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大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后,只需修读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升级前未修读的本科早期课程不需要修缮,在专科专业学习的相同课程不能免除,专科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可转换。”本科升级学生必修课成绩纳入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3)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历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2002]15号),“专科至本科”学生毕业时,应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并按实际进入本科的时间填写“专业学院及本科学习起点”字样。
八、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专科升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爱龙
副组长:邓世雄
组员:徐晨、张代民、朱丹
九、附则
(1) 本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我校高校“专科转本科”的选拔,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工作实施方案的所有内容由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注:
1.推荐学校审核意见,学校“升格”部门牵头审核考生资格和本表内容的真实性。确认上传的,视为学校通过审核;学校可以根据这一要求规范学校的相关工作。
2.考生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自愿填写并按要求组织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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