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先发布电子版社保对账单?北京市社保对账单网上打印?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 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公告,2022年4月1日后,参保人员可查询2021年度社保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并核对缴费情况。今后年度,北京市将继续优先发布电子版社保对账单,不主动邮寄纸质对账单。
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记者阮秀星)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公告。2022年4月1日后,参保人可查询2021年个人社保缴费信息对账单,查询缴费情况。
根据公告,2022年4月1日后,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和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将优先提供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以下简称《对账单》)查询打印功能,2021年参加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以上(含)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可直接查询打印。
公告提醒,参保人获取对账单后,应核对2021年个人缴费情况。如有异议并经单位确认,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凭对账单到社保所或医疗机构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缴费。如参保人员与所在单位就缴费基数发生争议,请及时向行政部门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反映。
为了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2022年,北京将优先考虑在网站和自助服务终端上查询打印社保对账单的功能。今后,北京将继续优先发放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而不是主动邮寄纸质对账单。
为满足个人需求,参保人如仍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获取对账单的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或电子邮件信息;参保人也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用户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个人信息变更”,选择获取对账单的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或电子邮件信息。
根据公告,2022年3月31日前,对账单获取方式选择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通过社保登记的电子邮箱查询打印2021年对账单信息;选择邮寄领取对账单的方式为参保人,5月底前可陆续收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邮政代理机构寄送的纸质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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