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被双开?沈阳市公安局长杨建军近况?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杨建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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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杨建军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原有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借贷管理服务对象住房;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纵容或者默许亲属利用职权或者地位谋取私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向违规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办公经费,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生活奢侈,追求享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司法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故意保护一个有罪的人免受起诉。
杨建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还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由省监委给予杨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杨建军简历
杨建军,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他拥有大学学位,法学学士学位,研究员。
1986.07-1986.09辽宁政法管理学院马列教研室教师
1986.09-1987.10辽宁省委、省政府“三辽”工作小组成员
1987.10-1988.05辽宁政法管理学院马列教研室助理教授
1988.05--1988.1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办公室书记
1988.11--1995.03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
1995.03--1997.01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997.01--2000.09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管理处处长
2000.09--2004.02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后勤处处长(其间:2000.08--2002.03挂职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4.02--2004.10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助理
2004.10-2011.12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2011.12--2015.10本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本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本溪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10--2017.0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7.04-2021.08沈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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