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们学校是自主招生单位,所以网上的学生很多。一般不接受第一次申请外校的考生调剂。我校调剂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
一、考生调整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录取条件。
(2)初审成绩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审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我校本专业复试成绩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调剂到其他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七个专业。
一、自愿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本专业。
(六)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7)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我校调剂工作规定
(1)对于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网上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第一轮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各招生单位可从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学生中接收调剂考生。
(2)各招生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公告,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和招生计划,考生报名的条件、方式、起止时间,选择考生复试名单进行调剂的依据和联系方式。调剂细则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每次开启分配系统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三)对于报考初试相同专业、相同科目的考生,接收调剂部门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报考调剂时间作为选拔依据。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转入考生复试过程的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考试信息公开的要求。申请调剂的学生足够的,必须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第一志愿专业、初试各科成绩)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在考生复试中加强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5)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网和本系网站及时了解各招生单位接收的转学生信息。在申请转学前,要充分了解所申请院系的转学工作规则以及所申请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在学风、培养、奖学金、住宿、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差异。
(6)我校少数新建院校可以从校外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由相关招生单位提出。
(七)我校的专项计划做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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