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浙江法制报
乱扔垃圾是小菜一碟吗?不一定。也许代价会很大。在这方面,温州的吴女士算是一大教训。
2020年3月22日下午,60岁的吴女士带着小孙女去玩tag,温州嘉景园。下午3点53分左右,吴女士把吃剩的香蕉皮扔进了人行道上的小草里,不想香蕉皮落在草地上又弹了回来,落在了人行道上。
十分钟后,有人牵着小狗经过,小狗的后脚踩在香蕉皮上,香蕉皮移到了人行道中间。然后,80多岁的王大爷路过这里,不小心踩到香蕉皮,立马摔倒。
王大爷摔得不轻。经医院治疗,确诊为右踝关节骨折。到2021年4月12日,王大爷已支付医疗费3万余元,辅助器具797元。之后,王大爷起诉吴女士,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3万余元。
“即使路上没有香蕉皮,也可能有玻璃渣、钢钉之类的东西。行人要注意保护自己。”吴女士认为,过错不在自己。
龙湾区法院不同意吴女士的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和地方法规,吴女士的乱扔行为有损社会公德,同时存在危及不特定公众健康的安全隐患。因此对他人造成了身体伤害,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合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5月17日,法院判决吴女士承担60%的责任,赔偿王大爷19000元。
来源: FM93交通之声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专升本要什么条件_专升本要几年_成人高考专升本_山东专升本信息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dzsb8.cn/sbrx/13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