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所高校将全额退住宿费”
冲上热搜!
福建多所高校也已发出通知,退还春季学期住宿费。
仰恩大学
关于退还本学期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号*(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照一学期(5个月)每650元的标准退还本学期住宿费。退款时间: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退款将于近期完成,对于非即将毕业的学生,退款将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特此通知。
仰恩大学财务部
2020年5月29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住宿费结算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如下:1 .已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应届大四毕业生离校时,学校将按照文件要求结清住宿费并退费。
2.对于已缴纳非毕业班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返校情况,按照文件要求结算住宿费。
特此通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退款范围:已缴纳2019-2020整个学年住宿费的学生。
退费标准:每学年住宿费标准为65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住宿费标准为65元。
本学期未入住的学生,按照5个月住宿标准退款,退款金额为325元。退款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有返校住宿的学生,扣除实际住宿天数后按标准退还住宿费,本学期期末结算。
返校住宿的同学注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闽计财[2020]9号),住宿费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收取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不满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满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春季学期结束时结清学生住宿费,将超出部分退还给学生。
关于住宿费
教育部曾发布有关通知
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住宿费,无住宿的不得预收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
来源: 福建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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